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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江南体育 - 大学生应聘化妆助理背上12万元网贷 KC韩中美线:学员是自愿的

时间:2023-12-29 08:08:02 浏览量:

  JN江南体育 - 大学生应聘化妆助理背上12万元网贷 KC韩中美线:学员是自愿的小殷今年22岁,是西安一所高校的大四学生,她说,自己学的是会计专业,在会计岗位实习了一段时间,发现自己不是很适合做会计,她的兴趣在美容化妆,更想从事此类相关专业。

  今年8月,小殷在网上看到一家名为KC韩中美线的公司招聘化妆助理,月薪为5000-8000元,小殷很心动,联系之后,她就到位于西安市大话南门的KC韩中美线的公司应聘,后面发生的一切,就不在她的掌控中了。

  “我去了公司之后,那里的工作人员给我说,可以从事化妆助理的工作,工资只有2000元,一年后转正,工资能涨一些。还有一种选择,就是进行为期21天的培训,培训完就能上岗,工资能拿到5000-8000元。培训的价格是6800元,可以暂时不付现金,通过网络平台的解决,而且一工作那点很快就还清了。”小殷说,自己说需要和家长商量一下,那个老师说,这点事情自己就做主了,“在她的‘’下,我稀里糊涂就同意了,开始了培训。”

  小殷说,后面的培训进行得很快,一天就划走了3天的课时,学了几天,她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学到,这时,公司人员又来给她做工作,“老师给我说,我基础很好,可以到高阶班学习,高阶班会给许多的工作资源,学完就能找到收入很高的工作。高阶班的学费是5800元,也可以网贷。我心想自己已经入坑了,就再花点钱,就为了将来能找个好工作。”

  小殷说,9月份她上了高阶班,感觉也没有学到什么技能,十一国庆节就来了,当时西安的汉服妆造特别火,培训老师说,让趁着国庆节赶紧找工作,给她推了几个汉服妆造老板的微信,“我之前是零基础,学了20来天,感觉啥都没学会,去汉服妆造店应聘,人家一看我的试妆,就没有录取我。也就是说,我没有通过他们找到工作。”

  小殷说,随后自己找了一家小型的店上班了,在工作中自己摸索化妆技巧。10月份到了,距离还贷的日子到了,小殷看到自己有一个月1000余元的,一下子慌了,“我还没有一分钱收入,就要还,第一个月我没有能力还,问家人要的钱,还不敢告诉家人我了。”小殷说,事后自己越想越不对,“我明明是找工作,却莫名背上了1万多元的,这是不是套路贷?我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小殷说,自己和KC韩中美线的的老师沟通,希望能撤销,对方说自己离职了。

  12月19日,华商报记者在西安市长安路大话南门见到了小殷,她把事情的经过讲述了一遍,还带来了另一位有着同样遭遇的学员小李。

  小李告诉华商报记者,自己和小殷的经历差不多,“我是应聘的,他们把我叫到办公室,进行了三四个小时的‘’,让我培训,我顶不住压力,就同意了,通过三个网络平台,2万元。等我回去之后,我就意识到上当了,在还没批下来时,我就提出了我不了,也不想培训了,那个公司的人就给我说,如果现在反悔,根据合同要交一大笔违约金。我被吓住了,只能继续。”

  小李说,得知她和小殷来维权,和她们一起的近10人都希望她们帮忙转达,说她们也是一模一样的经历,也希望能撤销,“我们的事情也不敢和家人说,自己又没有偿还能力,现在心理都崩溃了。”

  12月19日中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位于大线楼的KC韩中美线公司,谈及此事,校区负责人庞女士表示,这两位学员存在疑问,可以直接与她沟通,但是之前都没和公司说过,如果她们提出来,公司会协助解决。

  随后,记者联系到KC韩中美线西安区域经理董先生,董先生说,应聘者来公司可以选择工作,也可以选择接受培训,培训可以一次性付清培训费,如果没有支付能力,公司也可以使用,“都需要扫脸的,这些都是当事人同意的,不存在强迫行为。”

  记者询问,大学生网贷现在很敏感,如果大学生需要网贷,不需要家长同意吗?对此董先生表示,之前他们都会询问学员身份,如果是大学生,就会禁止他们,不会给大学生开这个口子。

  但是,在小殷提供的KC韩中美线开具给她的实习单位接收函中,明确写着“学生姓名”等字样。明知小殷是大学生,还是给她办理了网贷。

  19日下午,小殷告诉华商报记者,采访之后,KC韩中美线公司已经和她协商了撤销的方案,部分信息涉及保密,具体情况就不透漏了,感谢华商报帮她维权。

  明明是找工作,却稀里糊涂背上,华商报屡次接到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的投诉。对此,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王舒律师建议:正值就业季,求职者们渴望找到一份自己满意的工作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是当前就业市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招转培”“套路贷”等乱象丛生,求职者们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莫要掉入“求职陷阱”。

  案例中小殷遇到的正是当前就业市场中最常见的“培训贷“陷阱。培训贷一般指企业或培训机构与网络机构进行合作,要求或诱导求职者进行岗前培训,对培训者进行借贷,培训者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款,然而培训之后并不会入职,而是要求求职者另寻工作。因此培训贷的法律关系由求职者、培训机构(招聘单位)、机构三者组成,有求职者与机构之间的借贷关系、求职者与培训机构之间的培训关系。

  假如求职者不小心掉入“培训贷”陷阱,也不要害怕,要树立维权意识,拿起法律武器积极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第3条规定,接受职业培训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劳动权利,同时《劳动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此外2023年3月,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14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校外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因此当企业以高薪诱导求职者接受培训,缴纳培训费用,求职者要敢于说“不”。其次,如果求职者遇到小殷这种情况,招聘单位提出先接受培训,培训完就可以直接上岗拿高薪,但培训结束后未能按照约定提供工作岗位的,构成违约,求职者可以主张招聘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根据违约情形的不同,求职者可以要求培训机构赔偿损失甚至提出解除培训合同要求培训机构返还培训费用。第三,如果求职者已经签订了合同,无论培训机构是否有资质、是否履行了相关义务,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求职者在时要么果断拒绝,要么注意甄别机构的资质,看清楚协议中约定的本金利息再做决定。需要加以明确的是,不论是培训协议还是协议,如果再签订过程中违背了求职者的真实意愿,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的,根据《民法典》147-151条规定,求职者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培训协议、协议。最后,案件中如果培训机构通过虚假宣传、欺诈的方式诱骗求职者与其签订培训协议,并让当事人通过其介绍或推荐的平台借款来支付培训费用,之后在收受费用后失联的,还可能构成我国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罪,因此招聘单位和培训机构要诚信经营,莫要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除法律手段外,求职者还可以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行政部门介入,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职能;求职者还可以像小殷学习,通过向媒体曝光,引起社会重视,发挥社会和监督的作用,维护自身的财产权益。